本標準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
本標準等同采用IEC
61000-3-3:2005,規定了在一定條件下受試設備可能產生的電壓變化的限值,給出了平定方法導則,適用于每相輸入電流等于或小于16A,打算連接到相電壓為220V至250V、頻率為50Hz的公用低壓供電系統,并且無條件連接的電氣和電子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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