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T 3241的本部分規定了進出口電磁灶的能效要求、試驗方法、檢驗和檢驗有效期。
本部分適用于進出口帶有一個或多個加熱單元的電磁灶,每個加熱單元的額定功率為700W~2800W。
本部分不適用于商業電磁灶、工頻電磁灶和凹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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