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控制電機及其組合(一下簡稱電機)的術語和定義、分類、基本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檢驗規則、交付準備和用戶服務等要求。
本標準為又下列需求的組織提供了電機的基本技術要求和試驗方法:
a)需要證實電機產品具有滿足用戶和使用法律法規要求的能力;
b)訂貨和產品驗收;
c)檢驗依據;
d)政府或行業監管產品質量。
當本標準中可選條款因電機產品特點不適用時,可對其刪減,但是刪減不能影響證實電機產品具有滿足用戶和使用法律法規要求的能力或責任。
721本標準規定的試驗方法是常用的,允許標準使用方選擇使用。
本標準規定了電機的基本要求,當又特殊要求尤其對電子驅動有特殊要求時,制造商應制定專用技術條件。
本標準應與電機的基本要求,當有特殊要求時,制造商應制定專用技術條件。
本標準與電機用用技術條件或專用技術條件使用。
本標準使用與各種控制電機及其組合,普通用途的電機也可參照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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