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對某些視覺,聽覺和觸覺的標識所指定的特定含義建立了一般規則,其目的是:
——通過對設備或過程的安全監控或安全操作,提高其對人身、財產和/或環境的安全性。
——便于對設備或過程進行正常的監控和維護。
——有利于對控制狀況和操作器件位置的快速識別。
本標準適用于下列場合:
——從諸如單一的指示燈、按鈕、機械指示器、發光二極管(LEDs)或圖像顯示屏等一些簡單的場合,直到由多種器件組成的用來控制設備或工業過程的各種控制站。
——涉及人身、財產和/或環境安全的場合,以及使用上述代碼以便對設備進行正常監控的場合。
——由技術委員會為某一特定功能所指定的某種特定編碼的場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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