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絕緣鞋(靴)絕緣性能試驗的原理、儀器及設備、試樣、試驗方法、試驗條件、試驗步驟和試驗結果的判定。
本標準適用于各類絕緣鞋(靴)。
2 試驗原理
本試驗是以規定的工頻交流電壓值,施加于被試鞋(靴)內、外電極,在規定的試驗時間內,試驗樣品如未擊穿,則毫安表指示的mA數即為泄漏電流值,電壓表指示的kV數即為耐壓試驗電壓值。
3 儀器及設備
3.1 試驗變壓器:容量應在0.5kVA以上。如用電壓互感器作電源時,其容量應在0.1kVA以上。
3.2 感應調壓器或自耦調壓器:容量應與試驗變壓器相匹配。
3.3 電壓表:應指示有效值,準確度為1.5級以內。當直接測量高壓時,應采用靜電電壓表或其他高壓測量裝置。
3.4 毫安表:準確度應為1.0級以內,其使用值應為儀表量程的15~85%。
3.5 試驗電路:絕緣性能試驗電氣原理圖如圖1。

圖1 電氣原則圖
HD
1、HD
2—指示燈;DK—刀開關;ZK—自動開關;TY—感應調壓器或自耦變壓器;B—試驗變壓器;R—保護電阻;V—電壓表及靜電電壓表;mA—毫安表;AN—按鈕
3.6 保護電阻:其電阻值按0.5~1Ω/V選擇。
4 試樣
4.1 試樣應用成品絕緣鞋(靴)。
4.2 經穿用后的試樣須用洗凈干燥后的絕緣鞋(靴)。
5 試驗方法
5.1 A法:試樣內電極為清水,外電極為置于金屬器皿的浸水泡沫塑料或水,如圖2所示。

圖2 A法試驗示意圖
1―絕緣支點;2―金屬器皿;3―試樣外電極(浸水泡沫塑料或水);4―試樣內電極(水);5―試樣;6―金屬導線
5.1.1 低壓絕緣膠鞋試樣內注水量及鞋外水位符合表1規定。
表1

注:1)本表水量均以三型半計算,型差一型注水量應±10mL。
5.1.2 試驗電壓為20kV及以下時,絕緣靴試樣內、外水位應距靴口50mm處。
5.2 B法:試樣內電極為金屬鞋楦(其規格應與試樣鞋號一致)或鋪滿鞋底布的直徑不大于4mm的金屬粒子;外電極為置于金屬器皿的浸水泡沫塑料或水。
6 試驗條件
6.1 環境相對濕度:應低于85%。
6.2 試驗用水溫度:25±10℃。
6.3 放置時間:不少于1h。
7 試驗步驟
7.1 檢查儀器設備及接線,將電壓調至零位。
7.2 耐壓試驗時,以1kV/s的速度使電壓從零值升到規定試驗電壓值的75%,然后以100V/s的速度升到規定試驗電壓值。
7.3 從電壓升至規定試驗電壓值時開始計算持續時間。到達規定時間后測量并記錄泄漏電流值。然后迅速降壓至零值,但不得突然切斷電源。
8 試驗結果
8.1 在規定試驗電壓、持續時間條件下,試樣未擊穿時,表示耐壓試驗合格。
8.2 自電壓升至規定試驗電壓值時開始計算持續時間,到達規定時間后可直接從毫安表讀取泄漏電流值。精確至0.1mA。
9 試驗報告
試驗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a. 試樣名稱或代號;
b. 試驗環境條件;
c. 試驗方法、試驗電壓、持續時間、泄漏電流;
d. 試驗結果;
e. 試驗者;
f. 試驗日期。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化學工業部提出。
本標準由化學工業部北京橡膠工業研究設計院、天津市勞動保護橡膠廠負責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邵堯燮、許克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