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以移植前的化學整地、幼林撫育(種植或自然更新)、林分改良、防止非目的樹樁的再生、間伐等五個目的的除草劑林業上防治雜草田間藥效小區試驗的方法和基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除草劑防治林業所有重要樹種,如槭樹屬、赤楊屬、樺木屬、鵝耳櫪屬、水青崗屬、白蠟樹屬、櫟屬、柳屬,以及冷杉、落葉松、云杉、松、黃杉屬等針葉樹種中雜草的登記用田間藥效小區試驗及藥效評價。其他田間藥效試驗參照本標準執行。
生物質廢棄物沼氣發電裝置
浸膠簾線往復曲撓疲勞試驗方法
浸膠芳綸紗線、線繩和簾線拉伸性能的…
H-酸單鈉鹽(1-萘胺-8-羥基-3、6-二…
多硫化物硅烷偶聯劑
工業用1,6-己二醇
制取沼氣秸稈預處理復合菌劑
植物纖維模塑制品通用技術要求
常用化學危險品貯存通則【作廢】
工業管道的基本識別色、識別符號和安…
氣瓶顏色標志【作廢】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作廢】
紡織工業企業安全管理規范
化工企業安全衛生設計規定【作廢】
危險化學品貯存通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