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不銹鋼壓力鍋(以下簡稱壓力鍋)的術語和定義、產品分類、要求、抽樣、試驗方法、標志、標簽、使用說明書及包裝、運輸、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公稱工作壓力為50 kPa--120k Pa,容積不大于18L ,用不銹鋼鋼板加工成型的家庭用壓力鍋。
本標準不適用于用油進行壓力煎炸的壓力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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