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確定了子系統接口網關的功能參考模型并規定了基本功能配置要求,從與CEMS子系統通信、與 CEMS主站通信、本機管理、數據管理、能源管理等5個方面提出了功能要求,并在此基礎上給出了電氣、機械、檢驗、標識、包裝、儲運等6個方面的一般要求。本標準適用于子系統接口網關產品的研發、生產、檢驗和使用。
社會保險業務檔案管理規范
社會保險術語 第1部分:通用
社會保險術語 第2部分:養老保險
社會保險術語 第4部分:醫療保險
安全與韌性 業務連續性管理體系 GB/T…
標志用公共信息圖形符號 動物符號
中小學生交通安全反光校服
無人值守場站運行及風險防控水平綜合…
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分類【作廢】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作廢】
體力勞動強度分級【作廢】
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作廢】
氧氣及相關氣體安全技術規程【作廢】
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警示標識
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則【作廢】
獻血者健康檢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