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衛生部調查和不完全統計,除歷史上積累下來幾十萬老職業病人外,每年全國新發生種急、慢性職業病1.5~2萬例,重大惡性職業中毒事故時有發生。近年業,大量農民工進入城鎮和鄉鎮企業務工,成為遭受職業危害的又一龐大職業人群。在一些企業和地方,侵害勞動者健康權益,摧殘和損害勞動者健康的情形還十分普遍,給勞動者健康和我國勞動力可持續發展帶來了很不利的影響。衛生部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決定》精神,結合當前職業危害形勢,提出進一步加強職業衛生工作4項要求,強調有關部門認真貫徹落實。
1、充分認識職業衛生工作的重要性
職業衛生工作是保護勞動者健康,促進我國社會經濟,特別是勞動力資源可持續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一直受到黨和政府的高度重視。勞動力人群是全人口中最富創造力的人群,是社會財富的直接創造者。勞動者的健康素質,直接關系到一個國家的生產力發展水平、發展質量和發展后勁。各地區、各部門無論在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都不能輕視和放松職業衛生工作。認真做好這項工作,是衛生主管部門和職業衛生機構貫徹黨中央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基本路線,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服務的具體體現。面對當前嚴峻的職業危害形勢和新的挑戰,要認真學習貫徹黨的十五大精神和朱容基總理在第九屆全國人大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所作的《政府工作報告》,深入探索在改革開放新形勢下如何按照“依法治國,建立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要求,進一步打開職業衛生工作局面,適應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
2、加強職業衛生工作,必須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控制職業危害源頭
除了繼續做好傳統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外,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根據政府機構調整和職能轉變的要求,全面承擔起職業衛生監察工作。要依據《勞動法》、《礦山安全法》、《塵肺病防治條例》、《工廠安全衛生規程》、《勞動衛生工作規范》等國家法律規范以及有關地方法規要求,重點加強對企業職業危害治理、衛生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措施效果、企業勞動組織及流動勞動者用工健康管理等薄弱環節的監督檢查。
3、各地要根據當地廠礦企業職業危害的特點,抓住影響勞動者健康的主要職業衛生問題,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
3.1加強預防性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認真貫徹建設項目的職業衛生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運行、使用的要求,開展對建設項目的職業危害評價。要總結分析近年職業危害事故高發原因,有針對性地對在建項目進行清理整頓。凡是未經職業衛生審查、可能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建設項目,要依法補辦有關審查手續。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依法做好新、改、擴建項目立項論證、設計審查、施工監督和竣工驗收各環節的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3.2加強經常性職業衛生監督和指導工作
針對當地職業危害狀況,進行分類指導、分級管理。依據國家衛生標準、勞動衛生工程技術標準和勞動條件分級管理標準,加強對現有工礦企業生產工藝、勞動過程和作業環境職業危害監測管理。要按照政府關于社會經濟發展的總體規劃,根據企業的危害程度,分期、分批納人治理計劃。對職業危害嚴重又沒有條件治理的,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予以停業、關閉。
3.3努力防范、控制重大惡性職業中毒事故,提高應急救援能力
會同政府有關部門,切實加強對生產、進口或使用有毒化學品等有害生產原材料的管理。進一步規范有毒化學品毒性鑒定管理工作。認真做好職業中毒事故報告、調查和組織求援工作,對違法當事人應依法予以查處。
3.4進一步加強職業性健康監護工作,依法保護職工健康權益
要認真貫徹衛生部《預防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和《職業性健康檢查管理辦法》的規定,監督企業認真做好勞動用工上崗前職業性健康檢查和定期職業性健康檢查工作。認真貫徹執行《職業病診斷管理辦法》和《職業病診斷標準和處理原則》,規范職業病診斷、規范職業病診斷、治療和醫學鑒定管理。加強職業病報制度,降低漏報率。
4、進一步加強工礦企業自身職業衛生管理,強化企業守法意識,努力提高企業自身管理水平
4.1要求各行業歸口管理部門在制度產業發展政策和行業規范時,要把國家對工礦企業的職業衛生要求納入進去。督促工礦企業加強職業衛生責任制,保障勞動者合法的健康權益。
4.2提高工礦企業特別是企業法定代表人的法治意識,通過職業衛生培訓,強化依法履行保護勞動者健康的義務。特別要加強對按觸特殊職業危害職工、未成年工、女職工等職業人群的健康保護與管理。
4.3加強對職工的職業健康教育和健康促進工作,堅持上崗培訓制度,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保健能力。要充分發揮勞動者參與企業職業衛生自身管理的積極性,堅持上崗培訓制度。加強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的衛生質量管理,嚴格使用和維護制度。
5、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強化職業衛生執法意識和服務意識,進一步規范職業衛生監督工作 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工作
5.1在當前政府機構改革和衛生改革中,各地要根據衛生部關于衛生監督體制改革的總體思路,積極探索并逐步建立健全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職業衛生監督和職業衛生服務模式。要做好職業衛生管理的綜合協調,主動會同、協調有關部門,充分發揮各方面的積極性。要充分依靠現在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隊伍力量,合理調配職業衛生服務資源,繼續做好職業衛生服務工作。
5.2進一步加強衛生監督員管理,規范衛生行政執法行為。按照“依法行政”原則和 行政執法的基本要求,公正執法;改善監督執法條件和技術手段,不斷提高衛生監督執法水平。
編者按:1979年8月31日衛生部、國家勞動總局頒發《工業企業嗓聲衛生標準(試行草案)》,從1980年1月1日起實施。規定工業企業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的噪聲標準為85dB;現有企業經過努力暫達不到標準的,不得超過90dB。到1987年在工 程控制措施上相繼出臺了國家標準GBJ87《工業企業噪聲控制設計規范》。歷經20年后的1999年12月24日,衛生部以衛法監發[1999]第620號文件發布了《工業企業職工聽力保護規范》,本刊 于今年第2期上作過信息報道;編輯部為適應有關單位讀者與編制“規范”單位深入溝通,“規范”在著看處理職業噪聲危害方面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可與國際接軌,它將對我國職工的聽力保護工作產生深遠影響的重要意義。為進一步普及宣傳,推動該“規范”的貫徹實施,在西藏將文件通知和附件“規范”全文照登,以饗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