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駕駛員應熟悉和遵守交通規則,非正式裝載司機駕駛操作應有正式駕駛員隨車指導。
2、起動工作之前,必須按規定進行車輛檢查和做好準備工作,如發現部件有故障,應先修理和排除,否則不應出車。
3、操作裝置起動和工作前,應觀察有無人員和障礙,同時鳴喇叭發出信號。
4、發動機在運轉時,車輛前后、大臂、鏟斗、鏟剌、抓具上嚴禁站人,不得檢修車輛,如確需在發動機運轉時檢修作業,必須采取可靠制動措施,如固車輪等。
5、車輛在開動時,嚴禁人員上、下車,除駕駛室,任何位置不許載人,作業時,嚴禁人員在舉升或鏟具下站立、走動或穿越。
6、裝載機在行駛時,應避免不適當的高速和急轉彎,在道路條件差、坡陡、多彎的情況下,只允許用低速檔行駛,下坡行駛嚴禁發動機熄火脫檔滑行,否則液壓轉向失靈,將造成重大事故。
7、鏟車作業時,應保持物體離地400毫米正常運輸位置,嚴禁鏟運物件高舉行駛,如有障礙必須舉升通過,應細心駕駛,通過后應立即將大臂降低正常運輸位置。
8、裝載機在作業前,應觀察儀表,制動氣壓不低6kg/cm2,并用四輪驅動,低檔行駛。前進、后退操縱閥的分合,應停車后進行。作業時應注意物體重心,不得偏于一側,注意物體的穩定性。
9、在鏟運或取料時,應以一檔以下駛向料堆,車速應低于4公里/小時,不得用高速檔行車,沖向料堆,裝料后應將鏟斗收到最小間距位置,嚴禁鏟斗在高空位置行駛作業。
10、裝車時,裝載機應在接近卡車時,逐漸舉升物體,卸貨時,應注意減少對卡車的沖擊,掌握好相應間距,平衡地落下。
11、裝載機在上料傾倒前,必須鳴喇叭示警,發現有人員在鉤料或有“停”字牌懸掛時,必須停止上料作業。傾倒結束,應密切關注好后尾情況,確保無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緩慢倒車,不得快速進行。
12、車輛作業完畢,司機離開駕駛室前,必須將鏟斗、鏟具放到地面,發動機熄火,方可離開。
13、嚴禁利用裝載機或叉車作為登高工具使用。確需使用的,必須由相應負責人批準并現場監護。
14、叉車在裝卸氧氣架子時,應認真觀察好,必須等配合人員下車后再進行起升或放下。行駛時應保持架子平穩,避免出現搖晃現象,放下時動作應輕緩。
15、清洗車輛時,必須將機器熄火、拔去鑰匙,結束后按規定放于停車場。
16、認真、如實填寫好交接班記錄,讓接班人員了解車輛運行情況。
運輸車輛安全操作規程
貨車司機操作程序
車輛維修工操作規程
救護車駕駛員操作規程
面包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砼運輸車安全操作規程
碼頭船舶壓載水安全操作規程
廠內叉車安全操作規程
道路運輸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機動車輛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車間行車安全操作規程
裝卸安全操作規程
汽車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
高空作業車安全操作規程
鏟車安全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