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駕駛員應遵章守法,規范操作,安全行車,提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意識,嚴禁酒后駕駛。
二、 駕駛叉車時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空作業,以免發生高處墜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單叉作業,叉載重量應符合載荷規定,禁止超載作業。
三、 叉車作業時禁止高速叉取貨物,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叉取貨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四、 駕駛員在作業前應檢查員車輛超重鏈、門架、貨叉有無損傷,螺栓等是否牢固;檢查是否需要加注燃油、潤滑油,檢查啟動、運轉、及制動性能;并且檢查燈光、音響信號是否齊全有效,確認正常再啟動操作;啟動發動機后,聽發動機運轉情況,檢查各儀表的指示狀況。
五、 駕駛員在叉車起步前應觀察四周,確認無妨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起步;載物起步時要緩慢平穩起步并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六、 駕駛員在叉貨時,按需檢查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貨叉應盡可能深入載荷下面,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他貨物;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貨物,避免向后滑動。行駛時貨叉底部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的距離。
七、 叉車載物高度遮擋住駕駛員視線時,應倒開叉車;倒車時要發出倒車信號,由后輪控制轉向時必須時刻注意車后的擺幅,車速要平穩,觀察前后有無來車及行人。
八、 駕駛叉車在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無障礙物阻擋,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九、 駕駛叉車在工廠內主干道行駛時,不得超過30km/h,其他道路不得超過20 km/h。行駛時要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距離,前進時如有行人或車輛應發出信號,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
十、 駕駛叉車在卸貨時的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傷人;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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