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杭州市安監局發布了《關于杭州合祥精細化工有限公司“8·13”中毒事故的通報》。
通報中說,2010年8月13日19時左右,位于拱墅區祥符街道新文路103號的杭州合祥精細化工有限公司倉庫內約1噸硫脲受熱分解,產生二氧化硫等刺激性氣體,危及企業職工和周邊居民安全。經有關部門全力施救,事態于20時50分左右得到有效控制。事故造成多名消防隊員中毒,數百名住戶被緊急疏散。
為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進一步加強城鎮密集區危化品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避免同類事故再次發生,通報中要求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危險化學品使用企業安全大檢查。
各地、各單位要結合實際,以城鎮密集區內涉及使用易燃、易爆、易揮發、高溫易分解等危險化學品的化工企業以及處于停產半停產、將搬未搬階段的化工企業為重點,聯合有關職能部門、聘請化工行業專家,在本轄區、本系統內立即組織開展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梳理危化品使用企業基本情況,建立工作臺賬,做到底數清、情況明。
對檢查中發現的一般事故隱患,要責令企業立即排除;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責令企業立即停產停業實施整改;整改不合格或在規定期限內未進行整改,以及使用淘汰工藝和設備、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應提請企業所在地政府依法予以關閉,并妥善處置危險化學品。各級安全監管部門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增強監督執法和聯動執法力度和頻度,依法從嚴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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