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底內容:
1.用電單位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各級用電安全負責人。
2.用電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3.使用行燈應符合下列要求:
1)電壓不得超過36V。
2)在金屬容器和金屬管道內使用的行燈,其電壓不得超過12V。
3)行燈應有保護罩。
4)行燈的手柄應絕緣良好且耐熱、防潮。
5)行燈的電源線應采用橡套軟電纜。
6)行燈變壓器必須采用雙繞組型。行燈變壓器一、二次側均應裝熔斷器;金屬外殼應做好保護接地或接零措施。
4.嚴禁將行燈變壓器帶進金屬容器或金屬管道內使用。
1)行燈變壓器一次側220V端子,二次側36V端子和12V端子均應有明顯的標記,以防止接線錯誤。變壓器的二次側和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行燈變壓器應經常保持干燥,絕緣良好。使用時不得將行燈軟線繞在手臂和身體上。
3)行燈變壓器的一次電源線不宜超過3m,且應使用橡膠電纜。不得將行燈變壓器帶至金屬容器內使用。
4)行燈應有保護罩。
5)行燈的手柄應絕緣良好且耐熱、防潮。
電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及防觸電的安…
控制電纜敷設安裝施工技術安全交底記錄
風電場安全技術交底
水利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水電站樞紐區安全監測工程施工安全技…
冬季施工用電作業
臨時用電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水電站廠區土建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水電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室內電梯安裝安全技術交底
電力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電氣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通信光纜線路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電工操作安全技術交底
項目電工安全技術交底
電力電纜溝開挖、回填安全技術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