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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項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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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機指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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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安全員):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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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目的規范操作、防止高處墜落、物體打擊、觸電事故發生。
1、上班時應佩戴安全帽、“嚴禁穿高跟鞋”、以及酒后作業。
2、禁止和自接的其他人員代替指揮。上班時間嚴禁使用對講機聊天、放音樂等。
3、指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及“十不吊”規定,“禁止斜拉、斜吊和超載調運。”
4、不得將物件指揮吊運到“臨時、洞口”等不穩定的地方堆放。
5、每天上班時應仔細檢查起吊設施(琵琶繩、鋼鉤、鋼絲繩、卸料掉斗,吊鉤)的牢固程度。如已達到報廢程度標準,應停止使用、必須立即更換。
6、指揮工工作時應站在能夠監控到全面工作的地點,塔吊工的對講機頻道、信號應及時統一,發送信號應準確、無誤。
7、調運物體與障礙物之間應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架空電源線路應大于6米以上)吊物調運中應盡量避開下方作業人員。
8、吊物(起、落)是必須使用慢速,同時被調物必須在距地面1米的距離時人員方可靠攏。起吊后操作人員必須讓開2米以外。
9、土、石方在調運時必須裝入料斗內,碼放穩固,同時不得高出料斗上端。
10、扣件等小規格材料應裝入料斗或盆內調運,“禁止將扣件裝入安全網內”調運。
11、不同規格的材料必須分開、用兩根鋼絲繩捆綁牢固后方可調運。
12、吊運細長物時必須用兩根鋼絲繩捆綁兩處、兩點吊運,確保吊運的重物保持水平狀態(小規格必須裝入料盆內、同時在上面應加蓋網罩)
13、吊運模板時必須捆綁平穩,兩根等長吊繩必須打緊,方能起吊。
14、同料斗吊砼時必須四個吊同時勾掛,四個吊環一起起吊。
15、指揮過程中,指揮人員必須時刻目視塔機吊鉤和被吊物,塔機轉臂過程中,指揮工必須環顧塔機的工作狀況,并發出明確、簡短、完整、清晰的指揮信號,防止發生錯誤指揮。
16、總之信號指揮人員要敢說、敢管、堅持原則、跟隨吊物多跑路。
17、合理安排吊東西,避免與工人發生爭吵,制止違章的吊裝,有矛盾要立即找管理人員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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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交底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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