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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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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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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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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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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結構安裝班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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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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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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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內容及要求:
1、高處作業必須正確系掛安全帶,安全帶須符合GB6096-85的要求,不能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作安全帶。
2、登高作業人員要定期體檢,必要時應隨時檢查,發現不宜登高的病癥就不應登高作業,并嚴禁酒后登高作業。
3、登高人員必須衣著靈便,穿軟底防滑鞋,而且禁止穿拖鞋、涼鞋、高跟鞋和其它易滑鞋。
4、不得乘坐非乘人的升降設備上下,也不得跟隨起吊件上下。
5、盡量利用腳手架等安全設施進行高處作業,以減少懸空高處作業,必須進行懸空作業時,操作人員要加倍小心,避免用力過猛,防止身體失穩。
6、高處作業一定要有安全登高設施并布置合理,高處作業人員應以規定的梯道上下。
7、梯子在使用前必須先檢查,發現缺檔、松動,有斷裂現象等被損壞或不合要求時不應使用。
8、不得在梯子上懸掛重物,人在梯子上時不得移動梯子。
9、梯子不得墊高使用。梯腳應有防滑措施,靠放要穩,與地面的夾角以60.~70.o 為宜。
10、高空作業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穩,工具應隨手放入工具袋(套)內。上下傳遞物體禁止拋擲。
11、遇有惡劣氣候(如風力在六級以上)影響施工安全時,禁止露天高空作業。
12、高處作業人員思想要集中,嚴禁嬉玩打鬧,禁止在防護欄桿、孔洞邊緣坐、靠,不得在腳手架、屋面下休息。
13、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和安全標志任何人不得損壞和擅自移動、拆除。
14、高處作業,人要站穩,校正吊裝構件行裝作業時不宜用力過猛,以防身體失穩墜落。
15、吊裝構件就位未固定前,不得松鉤,不準在未固定的構件上行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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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底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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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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