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隱患自查自改內容 | |||
序號 | 項? 目? 名? 稱 | 自查情況 | 制表說明 |
一 | 消防設施、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落實情況 | ||
1 | 消防設施 | ||
1.1 | 校園內要按規定配置消防栓和滅水器。新建、擴建工程是否按消防規定配置消防栓,并經消防部門驗收合格后投入使用;老校舍是否根據實際情況配足滅火器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教學樓、辦公樓、宿舍等公共場所的各樓層(樓梯口)要配置消防栓和滅火器 | 有/無 | ||
各專用功能室,需另外配置相應型號的滅火器 | 有/無 | ||
1.2 | 配置的消防設施是否有進行定期維護。室內外消防栓要定期檢查開關的靈活性,接水帶的放置要整齊、清潔。滅火器干粉若失效要及時更換,氣壓不達標要及時充氣,每次維護時要做好記錄,參加人員要簽到,并定期整理存檔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3 | 開展消防器材的使用培訓。各校要不定期邀請消防大隊人員作消防設備的維護、器材的使用培訓講座,做到人人會使用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 | 應急照明 | ||
2.1 | 第一部分是由消防應急工作照明燈組成的消防工作照明功能系統,是為了火災事故情況下為滅火及救援人員的工作而設置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2 | 第二部分是由消防應急疏散照明燈組成的消防疏散照度功能系統,是保障人員安全、迅速疏散提供必須的照度而設置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3 | 第三部分是由消防應急標志燈及其它標志型式(例光致發光標志板)組成的疏散標識功能系統,目的是為人員安全、快速疏散提供明確的引導方向及途徑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3 | 指示標志 | ||
3.1 | 人員密集場所內的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及樓梯間應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并應符合以下規定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安全出口的正上方應采用“安全出口”作為指示標志 | 有/無 | ||
沿疏散走道設置的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置在疏散走道的墻面上,指示標志間距應科學合理 | 有/無 | ||
疏散樓梯應在各樓層適當位置設置樓層標識,首層與地下室連接處的樓層標識設置應明顯醒目 | 有/無 | ||
4 | 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 ||
4.1 | 對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和安全出口的數量、寬度,火災事故應急照明的設置場所、位置、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的;疏散指示標志缺少、損壞和標識錯誤的;應急照明燈損壞或失效的;常閉式防火門閉門裝置損壞不能保持常閉狀態的,以及疏散門開啟方向錯誤的;等現場應立即整改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4.2 | 對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數量不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要求,確因客觀原因不能整改,經安全評估確認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的,要采取果斷措施,以確保學生安全。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4.3 | 對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疏散通道、疏散樓梯、安全出口處設置鐵柵欄的和在公共區域的外窗安裝金屬護欄影響消防安全疏散和應急救援的,要立即拆除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二 | 租用拼裝車、報廢車和個人機動車接送學生情況;購買或租用專門用于接送學生的機動車輛經檢驗合格并定期維護和監測情況;接送學生的機動車駕駛員具備合法資質情況。 | ||
1 | 凡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的客運車輛必須是符合《道路客運安全管理辦法》所規定的車輛,嚴禁使用貨運車、摩托車、農用車(包括農用面包車)、機動三輪車、拖拉機等非客運車輛,更不得使用報廢車、無牌無證車及拼裝車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實行“誰組織用車誰負責,誰使用車輛誰負責”的責任追究制度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 | 駕駛員必須身體健康、熱愛青少年兒童,具有與所駕駛車輛相符的駕駛證、行車證、機動車輛保險證(合乘客意外險)等有效證件,有三年以上駕齡,責任心強,無吸煙喝酒不良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在不良路段能夠提醒學生注意安全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3 | 凡組織用車接送中小學生時,必須有教師或同乘人員在車中監護。接送幼兒時,必須有教師或保育員在車中監護。駕駛員副座不準乘坐中小學生和幼兒,如發生不測危險情況,司機和教師必須首先做好救護學生和幼兒工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4 | 用車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時,必須按額定的人數乘坐,嚴禁超載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5 | 用車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的客運車輛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測,確保車門、車窗開啟靈活,剎車裝置性能良好,車內必須有滅火器材,確保車輛狀況良好。學校要制定用車接送安全制度,司乘人員必須自覺接受交通運管部門、公安交警部門有關交通法規、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和管理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6 | 凡學校和幼兒園組織學生和幼兒春、秋游或其它外出集體活動時,不得租、包個體營運車輛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7 | 中小學校和幼兒園必須加強對全體師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增強交通安全和自我保護意識,要做到定員乘車,每坐一座;學生上下車時要在教師或管理人員看護下按秩序上下車,車停靠不穩時不得有學生上下車現象,更不得出現擁擠現象。同時要告知學生家長切實履行對子女的監護職能,以高度的責任感維護交通安全及秩序。學校和家長要及時發現、制止和拒乘違規違章車輛,對存在交通安全隱患的現象,應及時向當地政府、公安、交通及教育主管部門報告,便于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交通事故的發生。做到警鐘長鳴,防患于未然。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8 | 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用車要上報區教育局備案,必須自覺接受交警部門和教育主管部門的監督管理,要及時做好用車情況的相關注冊登記工作,要按時接受各種安全培訓教育活動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9 | 學校、幼兒園要建立經常性的檢查制度,一旦發現問題,責令其立即整改,并通報有關部門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三 | 鍋爐、燃氣、電氣、體育器材等重要設備的使用、維護情況 | ||
1 | 鍋爐安全操作管理規定 | ||
1.1 | 切實執行鍋爐安全操作的有關規定和本單位制訂的鍋爐安全操作規程,保證鍋爐安全、經濟運行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2 | 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及各項操作制度,不擅自脫崗,不做與生產崗位無關的事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3 | 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嚴格遵升溫、供暖的操作步驟,確保鍋爐安全運行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4 | 鍋爐運行必須保持水位正常、壓力穩定,根據負荷、煤質變化,合理調節燃燒狀況,并在規定時間內做好供洗浴熱水、飲用水工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5 | 定期做好鍋爐水位、測量儀表、保護裝置、電機設備的檢查工作。保證安全附件靈敏可靠,并做好以下工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每隔一小時對鍋爐水位、壓力、給回水系統壓力等巡檢一次 | 有/無 | ||
定期維護、更換電機附件 | 有/無 | ||
定期檢驗、沖洗壓力表設備,定期排污 | 有/無 | ||
1.6 | 按鍋爐使用規范定期檢修、維護、保養鍋爐及各種輔助設備,保證設備運轉良好,并杜絕跑、冒、滴、漏現象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7 | 日常操作過程中應及時檢修和排除各種設備的一船故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8 | 司爐人員有權制止任何違章操作,鍋爐在運行中發生異常情況危及安全時,應采取緊急停爐措施,并立即報告學校有關負責人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 | 燃氣安全安全操作 | ||
2.1 | 已通管道氣的用戶不要使用瓶裝氣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2 | 燃氣用膠管應使用專用耐油橡膠管。橡膠不得穿墻越室,并要定時檢查,發現老化或損壞需及時更換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3 | 烹調時,廚房內應隨時有人照料,避免湯溢出熄滅爐火,導致液化石油氣泄漏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4 | 燃氣器具每次使用后必須將開關扳到關閉位置,第二次使用前必須確認其開關在關閉的位置上,才可通氣點火。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5 | 每次使用完畢,特別是外出或晚上入睡前,應關閉氣源總閥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6 | 當懷疑有燃氣泄漏時,可用以下方法簡單查漏:任選肥皂、洗衣粉、洗滌精三者之一,加水制成肥皂液,涂抹在燃具、膠管、旋塞閥、煤氣表、球閥,尤其是接口處,有氣泡冒出的部位就是漏點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7 | 眼看、耳聽、手摸、鼻聞配合查漏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8 | 為了及時發現燃氣的泄漏,建議安裝家庭用可燃氣體泄漏報警器一臺;另備滅火器一個以防初期火災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9 | 使用燃氣時請注意保持空氣流通,管道氣完全燃燒時,需消耗的空氣量是該氣體的7倍以上,應保持廚房、浴室的的通風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11 | 請勿同時使用兩種氣源,因為同一室內同時使用管道氣、瓶裝液化石油氣,極易造成混亂,引發燃氣事故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12 | 嵌入式爐具的爐底柜應裝透氣柜,因為如果爐具膠管、爐前開關發生煤氣滲漏,柜內就會充滿煤氣,這時開爐燈火就會發生意外。而且,有利于爐具的充分燃燒,節約燃氣,減少污染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13 | 保持燃氣管道設施處通風透氣,防止腐蝕。根據國標(GB50028 -93)規定:不要將燃氣管道包圍在洗菜臺、洗衣機出水口處及潮濕有腐蝕性介質的地方。否則,易引致管道設施生銹漏氣。客戶要經設施檢查,發現管道銹蝕應及時維修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14 | 明裝絕緣電線與燃氣設備的距離符合國際GB5028-93標準。相鄰管道應保證燃氣管道、相鄰管道的安裝、安全維護和修理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2.15 | 老化、龜裂、烤焦、鼠蟲齒咬痕跡。膠管不要靠近爐、不要穿越墻體、門窗。不要壓、折膠管,以免會造成堵塞,膠管與燃具、管道的接口處,請用管卡扎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3 | 體育器材管理 | ||
3.1 | 體育器材是學校進行體育教學、開展體育活動和比賽的必備設備,是學校的固定資產,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3.2 | 各類體育器材應按有關帳冊要求,及時分類登記入帳,做到帳物相符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3.3 | 室內體育器材要分類整潔地科學存放。專職管理人員和有關教師應經常對體育器材進行維護保養,保持完好的狀態,確保使用安全要做好防火、防盜、防潮等工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3.4 | 師生使用體育器材,必須遵守學校的借用制度。體育教師因教學工作需要長期保管使用器材,應辦理領用手續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3.5 | 要愛護體育器材設備。因違章使用損壞或遺失體育器材者,要照章賠償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3.6 | 每學期要清點體育器材設備一次,管理人員更換時,要按照規定辦理好交接手續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4 | 儀器室管理制度 | ||
4.1 | 儀器教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4.2 | 使用教具、儀器,必須辦理出手續,并按時歸還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4.3 | 愛護教具、儀器,人人有責。如有損壞或遺失,一律按價賠償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4.4 | 經常擦拭、打掃,保持儀器教具室內整潔衛生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4.5 | 注意安全,做好防火、防盜工作。學期結束,全面檢查,及時充實、修整,保證教學需要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四 | 放射物質、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物質存放情況 | ||
1 | 危險化學品管理制度 | ||
1.1 | 學校危險化學品要專柜室放,專人保管,嚴防偷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2 | 儀器室內危險化學品要專柜存放,要做好防壓、防熱、避光、防毒等工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3 | 要做好儀器室內危險化學品的領用登記工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4 | 教師宿舍、學生宿舍等不存留危險化學品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五 | 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和經營場所安全隱患情況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六 | D級危房使用情況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七 | 校舍存在安全隱患情況,對可能受到滑坡、塌方、泥石流危害的校舍采取切實有效的防范措施情況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八 | 日常安全教育課時安排情況 | ||
九 | 開學初、放假前進行安全教育的情況 | ||
十 | 開展“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活動情況 | ||
十一 | 中小學兼職法制副校長或法制輔導員的聘用情況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十二 | 組織學生開展緊急疏散和自救逃生演練情況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十三 | 食品衛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 ||
1 | 學校食物中毒預防 | ||
1.1 | 學校食堂、食品商店的場地、設備與環境,食品的采購、貯存與加工,從業人員的身體狀況必須達到教育部、衛生部《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或放心店的標準要求,并持有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健康合格證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2 | 學校應建立嚴格的食品安全責任制,校長負總責,分管校長具體負責,總務處負責日常管理,層層落實責任制,并指定專人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及食物中毒預防工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3 | 學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和食物中毒預防管理制度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4 | 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實行承包經營時,必須把食品安全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內容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5 | 食堂、食品商店如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情形,學校有權中止承包合同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6 | 學校食堂、食品商店應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或從業人員照片應在用餐場所公,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7 | 食堂、食品商店要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8 | 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銷售操作間、食品原料存放間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9 | 食品原料存放間必須由專人負責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11 | 食品商店營業期間,至少有一名銷售人員在位看守,學校食堂要切實采取有效措施,嚴防投毒事件發生,確保學生飲食的衛生與安全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12 | 學校應當對學生加強食品安全教育,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商販出售的食品,不飲用來歷不明的食物,發現學校食堂、食品商店出售變質、污染和三無食品,應及時向學校和衛生監督部門報告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13 | 學校要制訂食物中毒應急處理預案,發生食物中毒要及時起動應急機制,并實行緊急報告制度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14 | 發生食品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的學校應當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縣級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同時向當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15 | 報告信息應包括發生單位、地址、時間、疑似中毒人數、可疑食物等有關內容,并做好記錄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16 |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的報告,不得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對隱瞞、緩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隱瞞、緩報、謊報的要依法追究責任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17 | 學校發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按衛生部和教育部《學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責任追究暫時規定的通知》對學校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十四 | 飲用水衛生落實國家食品衛生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 ||
1 | 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措施 | ||
1.1 | 加強對學校生活飲用水衛生安全管理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2 | 認真做好農村學校的改水工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3 | 及時清洗消毒供水設施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4 | 定期開展水質監測工作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十五 | 傳染病防治管理工作管理規章制度情況 | ||
1 | 傳染病防治管理 | ||
1.1 | 傳染病預防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2 | 傳染病疫情報告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3 | 傳染病控制措施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1.4 | 傳染病防治監督檢查 | 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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