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及時報告、調查、統計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根據國務院75號令《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本文所稱傷亡事故,是指職工在勞動生產中發生的人身傷害、急性中毒事故。
2、傷亡事故的報告、調查、統計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3、傷亡事故發生后,負傷者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向上級報告。輕傷事故報至廠長、坑長、調查清楚后,提出處理意見報主管經理及綜合管理辦,重傷和殘廢事故,廠(坑)長及時上報公司主管經理及安環保衛辦,由公司負責向上級主管和其它有關部門報告。
4、發生重傷及死亡事故的單位應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搶救人員及財產,防止事故擴大。
5、重傷事故和死亡事故由事故單位、綜合管理辦、安環保衛辦會同上級主管領導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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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隱患治理
事故調查應遵循原則
有關事故責任追究的規定
有關事故處理的規定
事故隱患排查與治理
安全生產事故法律責任追究
傷亡事故的統計
事故原因的分析
安全生產事故分類
事故分類與分級
造成安全生產事故的主要原因
安全生產事故的處理與整改措施
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制度
我國關于事故類別的分類
工傷事故定義、范疇、分類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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