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命令、決定、通知、通報等;嚴格崗位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對生產中管線系統,機電設備、產品配件的安全質量負全面責任。
2、認真抓好電氣設備的管理及維護、保養工作,使設備完好率、待修率、事故率符合煤炭部的要求;井下電氣安全符合《煤礦安全規程》的要求。
3、負責制定防止設備、電氣事故發生的安全技術措施,并保證及時貫徹執行。并對礦井正常通風和不產生機電引爆火源負業務管理責任。
4、經常深入井下,了解各種電氣設備的運轉情況,對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要組織人員及時處理,并及時鑒定防爆設備的防爆性能。
5、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機電工、鍋爐工和各種司機的安全教育及技術培訓、技術考核工作。
6、負責組織全礦每月的機電設備大檢查,參加全礦安全質量大檢查。
7、組織本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調查和局扇無計劃停電停風的分析、處理工作;并提出今后的防范措施、付諸實施。
井工二礦瓦檢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測風、測塵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木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注漿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查火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束管監測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密閉工崗位要求
家具員崗位責任制
員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非煤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礦山安全員的崗位主要職責
排土場安全生產標準
礦山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信號工崗位職責
礦山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