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本單位的各項職業病防治管理規章制度,對本隊管轄的工程項目、生產活動的職業病防治負直接責任。
第二條 負責實施本施工隊的危險源、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和控制,組織落實職業病防治技術措施,進行職業病防治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
第三條 對所負責的施工現場環境防護實施有效監督管理,確保一切防護設施齊全、有效,經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第四條 組織所屬員工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職業病防治管理規章制度,并檢查執行情況,不違章指揮,制止違章冒險作業。
第五條 在布置生產任務時,把職業病防治工作貫穿到生產過程的各個環節中去。
第六條 對新進員工、調換工種的員工和較長時間離崗后復崗的員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的崗前教育,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保護環境,文明施工。
第七條 對發生傷亡、火災、爆炸等事故、重大未遂事故、急性中毒事故,要立即組織搶救,并保護好現場,及時上報。根據需要,配合事故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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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工二礦瓦檢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測風、測塵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木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注漿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查火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束管監測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密閉工崗位要求
家具員崗位責任制
員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非煤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礦山安全員的崗位主要職責
排土場安全生產標準
礦山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信號工崗位職責
礦山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