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公司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的運行;負責擬定、分解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目標指標,對各部門、項目部的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的具體實施進行監督、評價;負責參與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體系運行內部審查。
二、負責組織識別施工及管理活動中的危險源的辨識、評價,編制重大風險及其控制措施計劃清單,建立并保持《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及控制計劃程序》。
三、負責組織環境因素的識別、評價,編制《重大環境因素清單》,建立并保持《環境因素識別與評價程序》。
四、負責公司的質量安全施工管理,擬定質量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考核、獎懲辦法;撰寫公司年度質量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負責公司質量安全施工責任制的建立、實施與完善工作;并負責對各單位及施工現場的質量安全檢查;負責組織、督促文明施工現場的創建工作。
五、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新開工程的質量安全報建和開工前有關質量安全生產方面的準備工作。
六、負責公司質量安全事故、事件和職業病的調查處理和報告,并協助政府主管部門做好生產質量安全責任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七、建立健全公司勞動保護工作制度,督促落實勞動保護措施,對安全費用進行審查,并組織人員學習貫徹有關法律、法規。
八、負責公司安全員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機械設備安全檢測資料的收集、整理、申報和驗評工作;協助公司、項目部人員參加有關職能部門組織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考核和培訓。
九、編制公司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搶險預案,并指導項目部根據工程施工實際編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搶險預案,組織相關人員參加建委組織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練。
十、指導和督促項目部按照工程實際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用電、模板支護、腳手架搭設、機械設備等專項安全施工方案,做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確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積極宣傳和創建優質結構工程。
十一、參加公司各項在建工程的基礎、主體、竣工驗收和塔機等大型機械設備的安裝驗收,做好驗收情況記錄,對重要的質量隱蔽工程、重點工程和有可能有重大安全隱患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派員現場指導和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安全員巡視員和設備巡視員的考核、培訓和教育。
行政、衛生部門崗位責任制
材料部門崗位責任制
工長、施工員崗位責任制
材料保管員崗位責任牌
材料采購員崗位職責
實驗員崗位職責牌
建筑公司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驗模工崗位標準化作業標準
棟號長崗位職責
工程項目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現場安全文明施工“六化”管理標準
商混站生產調度崗位職責
民爆物品保管員(庫管員)崗位職責
建筑工程八大員崗位職責
施工員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爆破工程技術人員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