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事故隱患的概念
一、安全生產工作重點應轉移到事故預防的軌道上來
隨著經濟的發展、科學技術的進步,生產過程的條件、裝置,交通工具的容量、速度,建筑物的高度等都發生了巨大的變化,其潛在的能量常常因為其事故隱患未能得到及時消除而導致發生災難性的事故。形成事故隱患的原因很多,如資金投入不足而造成設備帶病運轉或危房得不到改造的;因技術落后不能保證正常生產的;因規劃不周引發各種危險的;因管理不善無章可循的;因人為的因素引發的等等。由于事故隱患未得到及時整改而導致重人、特大事故發生的案例相當普遍。1990牛3月12日,甘肅酒泉鋼鐵公司煉鐵廠一號高爐發生特大爆炸事故,就是因為開爐及大修時留下的事故隱患未消除等綜合因素導致冷卻設備大量損壞,爐皮頻繁開裂,致使高爐內部爆炸,爐體倒塌,造成嚴重損失。1991年2月9日,遼寧省遼陽市慶陽化工廠硝化工房發生特大爆炸事故,其主要原因之一是TNT生產線設備老化,長期存在特大事故隱患而未進行整改釀成的。1994年的吉林、遼寧、新疆等地的大火,都是由于事故隱患未能及時消除而造成的,教訓極為深刻。
近幾年來,各級人民政府和安全管理部門用很大的精力抓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這對于吸取事故教洲,有針對性地采取預防措施,有效地保護人民生命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以及預防事故的再發生起了一定作用。但是,要從根本上防止和減少事故,還必須堅持預防為主,加強事故隱患治理。
二、重大事故隱患定義
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導致重大人身傷亡或者重大經濟損失的事故隱患。
重大事故隱患根據作業場所、設備及設施的不安全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可能導致事故損失的程度分為兩級:
(1)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50人以上或可能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2)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
全國重大事故隱患狀況
近幾年來,全國重大惡性事故頻繁發生,給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造成巨大損失,給許多家庭帶來不幸,影響了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通過對事故原因的調查分析,我們發現,許多事故是出于事故隱患沒有及時被發現或未得到有效治理而釀成的。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有效地控制重大事故的發生,勞動部干1994年2月1日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 國務院有關部門發出《關于要求報送重大事故隱患的通知》(勞部發[1994]13號),要求對我國境內切企業、行業以及社會上其他各類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調查,摸清全國事故隱患狀況及分布區域,建立國家重大事故隱患檔案庫。《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l0人以上,或可能造成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或可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隱患,統一填寫《重大事故隱患調查表》報送勞動部。《通知》發出后,大部分地區、部門十分重視,及時予以轉發并進行了重大事故隱患調查上作。
一、全國重大事故隱患概況
截止到1995年底,據初步匯總,全國重大、特大事故隱患共有難與共1032項,其中地區有755項,有關部門有277項;可估算的整改資金總數約70億元(不包括部分單位未報的整改資金),其中部分單位自籌整改資金2億元。可能造成一次死亡5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l000萬元以上的特大事故隱患有245項,分布在14個地區和7個部門,所需整改資金32.9億元,可自籌資金1.5億元。火災、爆炸隱患共533個,占總數的52.65%;坍塌、滑坡隱患共262個,占總數的21.8%;泄漏、中毒、煤與瓦斯突出隱患l04個,占總數的 10.08%。地區的重大事故隱患主要集中在遼寧、山東、湖南三省,共有358項,占總數的34.69%;部門的重大事故隱患主要集中在兵器行業和輕工行業,共有100項,占總數的9.59%。調查表明,我國重大事故隱患分布點多面廣,隱患存在原因錯綜復雜,隱患狀況十分嚴重,多數隱患企業自身無力消除,需要國家在資金上扶持,政策上優惠。
二、事故隱患分類
隱患分類非常復雜,它與事故分類有密切的關系,但又不同于事故分類。為了便于操作和管理,本著盡量避免交叉的原則,綜合事故性質分類和行業分類,優先考慮事故起因,將系故隱患分類歸納如下:
(1)火災(建筑物、非揮發性燃油、非粉塵狀的可燃物質):
(2)爆炸(火藥、可燃性氣體和空氣混合、可燃性粉塵、鍋爐壓力容器);
(3)中毒和窒息(有毒物質引起的急性中毒與窒息);
(4)水害(水庫險情、礦山透水、淹井);
(5)坍塌(建筑物倒塌、井巷冒頂、片幫);
(6)滑坡(企業、居民周圍的山體進裂、滑坡、泥石流);
(7)泄漏(有毒、放射性物質泄漏);
(8)腐蝕(強烈腐蝕性物質暴露);
(9)觸電(高壓電);
(10)落(高平臺、支架上);
(11)機械傷害(機械設備老化、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失靈);
(12)煤與瓦斯突出(煤礦井下煤與瓦斯突出);
(13)公路設施傷害(公路、公路橋梁、公路隧道),
(14)公路車輛傷害(汽車失靈或超負荷),
(15)鐵路設施傷害(危軌、危橋、危險的鐵路隧道、無效的通訊);
(16)鐵路車輛傷害(火車零件失效和失靈);
(17)水上運輸傷害(船舶運輸途中);
(18)港口碼頭傷害隱患(港區、碼頭);
(19)空中運輸傷害隱患(飛機運輸途中);
(20)航空港傷害隱患(航空港內設施,起飛前的飛機);
(21)其它類隱患(不能用以上類型分類的)。
三、各種類型隱患存在的原因、特點、數量及所占比例
按上面的隱患分類,對現有隱患數據進行分析、統計,得出:占數量最多的隱患是火災、爆炸隱患,占總數的52.65%。造成火災、爆炸隱患的主要原因是;(1)儲存燃油、天然氣、 軍工產品易燃易爆危險品時,安全距離不夠;或周圍居民生活區日漸迫近儲存倉庫、阻止無效,且居民使用明火;(2)生產、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時,沒有使用防爆設備或防爆設備老化,無力更新;(3)礦山通風設備老化、陳舊、無力更新或小煤窯亂采濫挖,破壞礦山通風系統,導致通風不良造成塵、毒、瓦斯積聚;(4)建筑物耐火等級低,消防設施不全。
其次是坍塌隱患,占總數的21.8%。造成坍塌的主要原因是,(1)建筑物年久失修,磚木結構、基體、主梁等腐蝕、風化嚴重。(2)礦井支護不良。
重大事故隱患確認與評估
一、重大事故隱患調查確認
為切實掌握全國特大事故隱患現狀,督促企業采取監控措施,防止事故隱患因失管失控而釀成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