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管理規定
1) 按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編制組織、安全、技術措施,報運行單位主管部門進行審批。
2) 根據建設單位的工作任務書與運行單位辦理入場工作相關手續。
3) 對所有進場施工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形成交底記錄。
4) 工作過程嚴格執行“兩票”管理規定,所有進行的一、二次施工調試工作依據管理規定辦理電氣工作票。
5) 投產試運行過程中的設備消缺、保護方向測量、定值置入都必須辦理電氣工作票。
2. 人員行為規定
1) 所有進入運行變電站工作的人員(施工、調試、廠家服務、各級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變電站運行規程(規定)。
2) 工作票上的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安全監護人應遵守《電氣工作票技術規范》的規定,按照職責進行工作。
3) 所有進入運行變電站工作的人員(施工、調試、廠家服務、各級管理人員)嚴禁觸及工作范圍外的一、二次運行設備。
4) 所有進入運行變電站工作的人員(施工、調試、廠家服務、各級管理人員)應接受變電站運行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
5) 工作人員工作前應對工作范圍和帶電區域進行明確,掌握防止觸電的措施和方法。
6) 根據規定,工作過程中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帶、防靜電服、絕緣鞋、絕緣手套等)。
7) 在臨近帶電設備附近和運行中的二次屏柜工作,必須設置安全監護人。
3. 作業環境
1) 現場帶電區域與非帶電區域的隔離必須滿足規定要求,安全警告(警示)標識牌設置符合規定要求
2) 在二次運行的屏柜工作,必須采取防止人員誤碰、誤動的措施
3) 改擴建工程結束投產試運行方案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投產運行操作必須按照調度指令進行,操作過程應設置安全監護人
4) 在二次屏柜工作嚴禁使用無線通信設備,如對講機、手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