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坑施工前,查清地質、地下水、基坑周邊環境、地下管?線及毗鄰建、構筑物情況。
2.按照先設計后施工,先支撐后開挖,邊施工邊監測,邊施 工邊治理的原則。在施工前進行風險辨識,制定風險預控措施。
3.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并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加蓋單位公章。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查簽字、加蓋執業資格注?冊章后方可實施。
4.超過一定規模條件的基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組織專家?論證。基坑支護結構受到周邊環境、開挖深度改變等影響較大,?需改變原施工方案的,專項施工方案重新進行審核和審批。
5.基坑開挖應按照設計要求,采取分層、分段、限時、限高?和均衡、對稱開挖的方法進行。
6.基坑開挖面上方的錨桿、土釘、支撐未達到設計要求的,?嚴禁向下超挖土方。
7.采用錨桿或支撐的支護結構,在未達到設計規定的拆除條?件的,嚴禁拆除錨桿或支撐。
8.基坑周邊不得堆放施工材料、設施或車輛。
9.雨期施工時,應在坑頂、坑底采取防洪、防暴雨截排水措?施,配備足夠的排水設備和材料。
10.基坑(槽)開挖過程中,要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護結構、?工程樁或擾動基底原狀土。
11.基坑(槽)深度超過2m的,設置臨邊防護措施。立體?交叉作業的,合理設置機位、人員、運輸通道。
12.基坑(槽)上下必須設置作業人員專用通道,不準攀爬?模板、腳手架。
13.施工現場的井、洞、坑、池等部位必須設置防護欄桿或?防護篦和醒目的警示標志。夜間設照明設備和警示燈。
14.土石方機械回轉作業的,配合人員必須在機械回轉半徑?以外工作。
15.基坑工程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測單位對基坑工程實施現
場監測,并嚴格按監測方案進行監測。?-
16.發現基坑流土、管涌、邊坡失穩、圍護位移過大、坑底?隆起、基坑坍塌時,立即停工,并將作業人員撤離危險區域。
17.基坑開挖完畢經組織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步施工。
施工項目風險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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