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安全工作,直接關系到廣大青少年學生的健康成長,關系到千家萬戶的幸福,關系到社會的穩定。為認真貫徹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增強我校師生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提高全體師生的安全意識,推動我校安全工作責任制的落實,最大限度地消除隱患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結合我校實際,制訂了薛城區棗莊市第二十九中學安全工作責任追懲制度。
一、安全工作責任的原則
學校的安全工作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學校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學校活動的舉辦者及學校主要負責人為責任人。
二、安全工作責任追懲制度
學校各主管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各安全工作人員、學校活動的舉辦者及學校主要負責人為責任人,一旦出現安全問題或事故,各安全工作人員及分管領導均承擔責任,應對該問題或事故做出書面報告,寫出書面檢查,于大會上做檢查,本年度內不得評為優秀,并對其做50--200元的經濟處罰,做出行政處分。一學期內連續出現兩次的,停職一年,并由校委會研究對其做出經濟處罰。
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實驗中心管理文件…
冶金與環境學院實驗室管理制度匯編
學院實驗實訓室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規則
師范大學實驗室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師范大學實驗室危險設備安全使用管理…
師范大學實驗室廢棄物安全管理辦法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