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中,校園暴力是指校外侵入人員故意侵害師生人身以及學校和師生財產,破壞學校教學管理秩序的行為。為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應對校園內可能發生的暴力事件,維護學校秩序的穩定,學校應制定校園暴力事件預防和處理制度,制度建設可參照以下幾項內容:
一、對引發校園暴力事件的原因分析:
由于矛盾激化,以致鋌而走險;由于對社會不滿,導致情緒失控;由于利益沖突,釀成報復泄憤,均可能造成校園暴力事件的發生;同時精神病人的發病以及不法之徒的行兇作惡等,也會危及師生的生命安全。
二、完善防范機制,落實防范責任。
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防范校園暴力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范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三、預防措施
l、加強安全宣傳及安全教育工作,落實好安全工作,強化師生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意識,增強面對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
2、完善門衛登記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嚴禁外來人員進入教學區域。
3、加強值班制度,細化值班人員職責,適當擴大值班區域,以便學校及時發現了解校園發生的異常情況,并作出反應。
4、高度重視學校內部因各種原因而可能產生的矛盾,特別是學生之間的矛盾沖突,校領導及班主任要耐心細致地做好學生之間矛盾的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并做好登記工作,及時備案。
5、當發現學校相關人員有異常言行時,及時了解情況勸其在家休養,在經濟上予以一定的照顧和幫助。
四、處置程序
l、學校所有人員發現暴力事件發生,有義務和責任迅速報告學校領導,并及時撥打“ 110”進行報警。
2、學校治安責任人,接獲報告后,須先期對事件視情況作出處置,盡力控制事態。并立即將情況報告鎮總校和教育局辦公室。
3、同時以最快的速度把傷員送往就近的醫院救治,并通知家長或家屬。
4、如發生劫持人質事件,學校要派應變能力強、擅長言辭的人員與歹徒周旋,盡力規勸其中止犯罪;同時保護好現場或附近的其他學生,并迅速將他們轉移至安全地帶。
5、保護好現場,配合警方調查。在警方指導下維護秩序,處理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