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完善學校校園安全安全技防設施,保障廣大師生人身、財產安全,構建社會主義和諧校園,針對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學校根據安全管理需要,在上級調撥的基礎上在校園內得以安裝和配備必要的技防設備和用具。
目前主要配備的技防設備:
1、視頻安防監控系統:在學校大門、綜合樓、食教學樓后等出入口安裝錄像監控設備。
2、防盜報警系統:在檔案室、專用教室、校長室、財務室等都在安裝入侵探測器的監控下。
3.110緊急報警裝置:門衛室、校長室安裝與區域報警中心聯網的報警按鈕。
4.消防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
第二條 對安裝的技防監控系統嚴格進行管理,確保其發揮有效防范作用。
1、已經建成安裝的技防系統,應當保證系統正常運行,不得隨意中斷。
2、技防系統所記錄的圖像信息資料及其他相關記錄資料,留存時間不得少于15日;治安重點單位、要害部位的圖像信息資料及其他相關記錄資料,留存時間不得少于30日。
3、不得擅自刪除、修改技防產品、系統的運行程序和記錄;
4、不得擅自改變技防系統的用途和范圍;
5、不得泄露技防系統的秘密;
6、不得干擾、妨礙技防系統的正常使用;
7、不得利用技防產品或技防系統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三條 使用技防系統,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1、建立專人管理制度,機柜應上鎖,鑰匙由專人保管,不得隨意讓無關人員接觸、使用、改裝該設備和圖像信息;
2、建立圖像信息使用登記制度,對圖像信息的錄制時間、錄制人員、用途和去向等事項進行登記,并妥善保管;
3、不得擅自復制、查詢或者向公安機關以外的其他單位和個人提供、傳播圖像信息;
4、不得擅自改變公共安全圖像信息系統的用途和攝像設備的位置;
5、圖像資料應當按照規定期限留存備查;
6、發現可疑情況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
7、每日嚴格做好設備的設防、撤防工作,并及時記錄情況。
8、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應該自覺做好保密工作,技術防范設施的相關數據和圖像資料,未經上級部門和公安部門批準不得提供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第四條 加強對技防系統的維護,應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1、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維護人員進行崗位培訓和操作培訓;
2、加強日常檢查,每月不少于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通知指定單位給予維修,及時排除故障,確保設施正常運行;
3、確保圖像信息畫面質量清晰;
4、建立應急處理制度。
5、做好日常的清潔保養工作,定期除塵除灰,避免設備受潮、受撞擊、受雷擊等影響。
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實驗中心管理文件…
冶金與環境學院實驗室管理制度匯編
學院實驗實訓室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規則
師范大學實驗室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師范大學實驗室危險設備安全使用管理…
師范大學實驗室廢棄物安全管理辦法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