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廠環保管理員在業務上接受安全環保部領導,并在分廠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
2、傳達、貫徹、落實上級有關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制度和標準,并檢查執行情況。組織宣傳環保法規、政策和知識。
3、協助分廠廠長編制本單位的環保年度計劃和管理制度,并督促實施。
4、掌握本單位的污染物動態,制定削減、消除污染物的方案。
5、參加本單位新、擴、改建工程環保設施的竣工、驗收、試運行工作,做到“三同時”。
6、監督檢查本單位環保設施的運行情況,制定停車檢修及排放方案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同時監督采取措施,禁止亂排亂放。
7、隨時檢查分廠的“三廢”產生及排放情況,發現超量排放等情況要立即通知有關崗位查名原因及時處理,并報公司安全環保部。
8、分廠環保管理員有權對不負責任、違反操作或操作不當而導致亂排、亂放的個人和班組進行制止和批評,提出處理意見報分廠,并同時報公司安全環保部監督執行。
9、協助安全環保和有關部門對本單位污染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10、制定本單位設備停車檢修、清洗、置換排放污染的方案和措施,報公司安全環保部批準并監督執行。
污水處理系統使用規則
危險廢物污染防治技術政策
車間安環員環保職責
車間主任環保職責
財務科環保職責
庫管科環保職責
保衛科環保職責
環保科的環保職責
排污口設置及規范化整治管理辦法
環保責任制
污水處理廠生產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環境衛生管理規定
固體廢物管理制度
污染防治設施運行管理制度
安全環保部門安全職責
修理廠廢油廢物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