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加強中心機動車車輛的管理,減少和避免交通安全事故,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結合中心的實際,特制訂本規定。
1.出車須經中心主任同意并填寫派車單,任務完成后需經用車單位或個人簽字,方可作為結帳憑據。私人用車,要先預交油料費方能出車。
2.車輛嚴禁私自出車,一旦發現,對駕駛員進行處罰200元。
3.嚴禁酒后開車,發生交通安全事故,不論責任大小,均由駕駛員承擔責任,單位不承擔連代責任。
4.要做好出車前的安全檢查工作,保持車輛性能良好,駕駛員個人不得擅自在外修理或購配件材料50元以上維修費要先請示后再修(特殊情況除外),否則不予報銷。
5.根據總公司《關于車輛管理規定》,車輛油耗必須與里程數相吻合,不能私自給其他人員油料,車輛停泊在中心院內,車輛嚴禁外借。
6.駕駛員在工作中有問題和建議應及時向領導反映、說明情況,相互理解,不能因此影響工作。
快遞公司日常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快遞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快遞企業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車輛技術管理制…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生…
危險貨物道路運輸企業從業人員安全管…
地下停車場機械式停車位使用安全須知
汽車起重機安全操作規則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車輛安全管理規定
運輸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事業單位車輛管理辦法
某公司車輛管理規定
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