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鍋爐房內嚴禁閑雜人員進入機房,非鍋爐房內的司爐人員、操作工、維修工不得隨意進入鍋爐房內。
第二條 鍋爐司爐工必須持證上崗,實行掛牌值班,司爐工及其維修工應熟悉鍋爐的各項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應做到“三懂四會”。(三懂即懂操作規程、懂鍋爐性能、懂鍋爐原理;四會即會操作、會保養、會判斷和處理故障。)
第三條 司爐人員不能擅離工作崗位,司爐人員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嚴格管理好和使用好鍋爐房的一切設備、設施、工具及消防器材。
第四條 凡外來參觀學習、檢查人員必須經保衛、安全部門及礦主管領導的同意,并有機電管理人員帶隊登記后,方可進入。
第五條 凡進入鍋爐房內的人員,嚴禁隨便觸摸設備、設施,遮擋工作人員的視線,影響操作人員操作。
第六條 領導干部及有關工程技術人員上崗檢查,必須在登記薄上簽字及登記檢查情況,發現重大隱患時,必須采取措施,排除故障后方可離開。
第七條 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度,嚴格遵守勞動組織紀律和礦規礦紀,嚴格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對要害場所的有關規定。
第八條 礦機電主管部門及有關部門每月至少對其設備運行和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查處隱患,提出措施,積極整改。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