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工程師對企業生產中的安全技術問題全面負責,副總工程師對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技術問題負責,其職責是:
1、組織開展技術研究工作,積極采用先進技術和安全防護裝置,組織研究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
2、在組織新廠、新裝置以及技術改造項目的設計、施工和投產時,做到安全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3、審查企業安全技術規程和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保證技術上切實可行;
4、負責組織制訂生產崗位塵毒等有害物質的治理方案、規劃,使之達到國家標準;
5、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重復發生。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