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作業前要做的工作:
1.駕駛員必須對所駕機械進行詳細檢查電氣線路,電機開關,各種儀表的情況,松開夾軌器,各種剎車,把電纜放在安全位置。
2.未投入作業前,首先空載試轉,回轉時謹防該機(象鼻梁、剛性拉桿、平衡鐵)與前后機械、船臺、船舶吊桿等之間相碰,確認情況正常,方可開始作業。
(二)作業中要做的工作:
1.各操縱手柄必須放在零位位置,并檢查制動器是否膨脹或咬死,如有,應采取措施調整后方能送電。起吊額定重量60%以上時,高度不超過0.5m,并需制動有效方可作業。
2.嚴禁超負荷作業,當超負荷限制器鈴響時,應立即將貨物放下。
3.當貨物位置和鉤頭不處于垂直位置時,須將貨物移至鉤頭鋼絲繩垂直位置時,立即落地停頓。防止貨物游蕩碰傷人或損壞其他物件。
4.嚴禁抽拔壓在下面的貨物;要有順序操作。
5.用抓斗時,嚴禁單索超負荷,必須二索一起上升,并隨時注意卸扣變化的情況。
6.當鋼絲繩由卷揚筒下放時,卷筒上的鋼絲繩除固定繩絲尾的圈數外,必須保留應有的安全圈數,但鋼絲繩不可松得太多,以免滑槽出事故。
7.規定掌握正確的操作方法,糾正不正確的駕駛姿勢。
8.電動機起動后沒有完全停止,不準反向啟動。
9.機械作業中禁止修理或注油等,如機械發生故障要停止作業,在沒有得到修理工同意,嚴禁動車。
10.作業中如發現貨物捆扎不好,重心不穩等不符合安全生產的情況要及時采取安全措施。
11.隨時檢查并細心觀察鋼絲繩的情況,對已達到報廢標準的鋼絲繩應予立即更換。
12.不得在電阻器、電阻片上烘烤物品。
13.當風力達到六級以上,應停止工作,夾好夾軌器或塞好木楔,并積極采取有效措施。
14.由于特殊操作環境,而不能遵守本操作規程時,駕駛員必須取得有關領導及技術主管人員的同意,方能作業。
(三)作業后要做的工作:
1.工作完畢后應執行例行保養、檢查。
2.保養電氣設備時嚴禁用水沖。
3.駕駛員檢查電氣設備時發現有故障,不準擅自修理,應請電氣維修人員修理。
4.做好保養檢修工作后,人離開起重機應將變幅到最小幅度;鉤頭升到頂端,回轉剎車剎好,切斷電源,夾緊夾軌器。
5.填寫日報表。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