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向本單位各特種設備應用部門和領導具體傳達國家最新安全生產及有關特種設備的政策、法律、法規、文件精神和相關技術規范、標準。組織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2、及時向領導匯報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精神要求,并通過書面形式傳達至各部門。
3、制定、完善各工種(鍋爐、場內車輛、電梯、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等)和設備的具體的操作規程、安全制度。
4、記錄安全臺帳(巡查記錄、整改記錄、會議記錄等)
5、每年1月根據登記注冊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使用年限制定外送作業人員培訓計劃,報請主管領導審批后,與專業培訓單位聯系,外送培訓。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