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安全管理等作業人員應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要求,經培訓考核合格,取證后方能上崗。
1、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一) 年滿 18周歲;(二)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身體健康(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的健康證明),無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四)通過規定的專業技術理論和實際操作的培訓考核,了解相應工種的專業技術知識,掌握相應工種的操作技能。
2、申請參加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專業技術培訓的人員,應當填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申請書》,并向經省級以上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批準的培訓單位提出申請。經培訓單位審查年齡、學歷、身體等條件后安排培訓計劃。
3、 參加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專業技術考核的,由申請人或者培訓單位持記載了培訓情況的《申請書》,向當地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專業技術考核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提出申請,并由該機構負責實施考核。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經考核合格后,取得有效資格證件,本單位聘用的,經法定代表人在其資格證件上簽章同意后方可從事資格項目內作業。
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件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經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在資格證件有效期內,本單位定期組織培訓,學習電梯有關專業技術知識。
6、本單位在每年1月份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特種設備業務知識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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