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安委會成員單位應當貫徹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的方針,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以及部門 "三定" 方案,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充分運用各種有效監管手段,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對本部門、本系統及所管轄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涉及多個部門或尚未明確責任部門的安全工作,由街道安委辦報街道辦事處領導確定牽頭負責部門,相關部門要積極配合。街道安委會成員單位具體履行以下職責:
(一)黨政辦:負責協調全街道各社區、各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
(二)綜治中心:負責全街道因事故引發矛盾的轉化工作;協助做好安全生產的其他各項工作。
(三)街道安監站:承擔街道安委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依法對全街道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指導、協調和督促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各社區、各部門、各單位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的落實情況;在職責范圍內負責全街道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上級部門對工礦商貿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指導和協調全街道性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發布全街道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街道生產安全事故的統計和分析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全街道 "三合一" 場所、多業主高層建筑、歌舞廳、影劇院、賓館、飯店、商場、集貿市場、網吧等公眾聚集場所和工礦企業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督促相關責任單位落實火災隱患整改措施;依法對大型集會、焰火晚會、演出等大型群眾性活動舉辦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
(四)勞動保障所:加強勞動法的宣傳教育工作;督促企業做好職工的勞動保護;協助企業員工的工傷認定工作,定期向有關部門通報相關情況,配合做好工傷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在進行企業員工技能培訓時將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管理內容與操作技能要求相銜接。
(五)民政辦:負責對敬老院、老年活動室等場所的安全監督管理;協調處理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六)司法所:負責全街道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及普及工作。協調處理安全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
(七)工會:動員和組織各級工會組織對安全生產行使群眾監督職權,積極發揮群眾監督檢查作用,協助政府督促部門、企業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參與事故調查組的相關工作。
(八)團委:負責在全街道青少年、共青團員中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人事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人事負責人崗位職責
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材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團委工作職責
團委安全生產職責
倉庫物資盤點檢查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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