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單位發生失泄密事件或者案件時,單位的保密組織應當采取以下措施:
1、在事發后立即向保密工作領導小組報告,最遲不超過二十四小時,并同時報告公安機關協助破案。
2、迅速查明被泄露的國家秘密的內容和密級,已經造成的危害程度、事件的主要情節和有關責任者應負的責任。
3、有關單位要及時采取措施,避免或者減輕損害后果。
4、對責任者按有關處罰規定作出適當的處理,并報區保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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