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信息化工程項目驗收的管理,確保項目建設質量達到有關要求和標準,并正常投入運行,根據《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規定》,結合股份公司信息化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信息化建設項目,是指以計算機和通信技術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傳輸、業務處理及其應用的信息網絡系統;以計算機技術和數據庫技術為主要手段建立的信息采集、儲存及處理的信息資源開發系統;以及信息應用系統,包括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信息系統、應用集成系統等項目的新建、升級、改建,不包括零星的硬件添置。
第三條 本細則適用于股份公司及其全資子公司信息化工程項目的竣工驗收。股份公司的控股、參股公司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二章 對象、依據、內容
第四條 項目驗收的對象:凡屬《XXXXX股份有限公司技術改造投資管理規定》的信息化項目,總投資額在200萬元以上(含)必須進行竣工驗收。
第五條 依據項目合同書及合同附件、有關技術說明文件,按照國家標準、地方標準、行業標準進行驗收。
第六條 驗收內容及標準根據具體項目實際制定,由計算機中心編寫,股份公司規劃部、財務部審核。
第七條 驗收內容一般包括系統測試、資料評審、質量鑒定三部分。
(1) 驗收評測工作主要包括:文檔分析、方案制定、現場測試、測試報告;
(2) 驗收測試內容主要包括:檢查“合同”或“驗收標準”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質量特性,驗證功能和接口與需求說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測試;
(3) 資料評審標準一般包括:文檔完備性、內容針對性、內容充分性、內容一致性、文字明確性、圖表詳實性、易讀性、文檔價值等。
第八條 需要評審的資料包括以下四部分:
(1) 基礎資料:采購說明、有關合同、有關批復文件、系統設計說明書、系統功能說明書、系統結構圖、工程詳細實施方案、操作使用說明書、售后服務保證文件、培訓文檔、其他文件。
(2) 開發程序:可執行程序、源代碼、配置腳本、測試程序或腳本。
(3) 開發文檔:需求分析說明書、概要設計說明書、詳細設計說明書、數據庫設計說明書、測試計劃、測試報告、程序維護手冊、程序員開發手冊、用戶操作手冊、項目總結報告。
(4) 管理文檔:項目計劃書、質量控制計劃、配置管理計劃、用戶培訓計劃、質量總結報告、評審報告、會議記錄、開發進度月報。
第九條 專家驗收小組必須對源代碼重新生成的可執行程序進行測試,測試內容一般包括:安裝(升級)、啟動與關機、功能測試(正例、重要算法、邊界、時序、反例、錯誤處理)、性能測試(正常的負載、容量變化)、壓力測試(臨界的負載、容量變化)、配置測試、平臺測試、安全性測試、恢復測試(在出現掉電、硬件故障或切換、網絡故障等情況時,系統是否能夠正常運行)、可靠性測試等。
第三章 項目延期
第十條 項目由股份規劃部門批復后,在預計竣工期限內未能按時竣工并要求推遲驗收的,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硬件項目每延期三個月;軟件及軟、硬件綜合項目每延期六個月)向規劃部申報《XXXXX股份有限公司信息化投資項目延期進程情況說明》一次。
第十一條 股份公司規劃部審核延期項目。股份公司規劃部對不合理延期項目可要求計算機中心編寫《延期項目重新評估報告》。
第十二條 股份公司規劃審查《延期項目重新評估報告》后出具意見。不同意延期項目由股份公司財務部、計算機中心、用戶單位會簽意見,達成一致意見后,由股份公司規劃部提交股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股份公司規劃部根據股份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的決議行文批復。
第四章 驗收過程
第十三條 初驗過程
(1) 項目竣工后經測試和試運行合格,施工單位根據合同、招標書、計劃任務書,檢查、總結項目完成情況后向計算機中心提出初驗申請。
(2) 專家驗收小組由計算機中心組成,對工程各項工作進行全面檢查。
(3) 施工單位提供材料:初驗申請書、完工報告、項目總結報告,以及第八條要求的驗收評審資料。
(4) 專家驗收小組根據第七、八、九條要求制定驗收內容和標準,編寫《項目驗收計劃書》報股份公司規劃部、財務部審核。審核同意后方可實施。
(5) 專家驗收小組編寫驗收報告、項目總結報股份公司規劃部。
第十四條 終驗過程
(1) 初驗合格后,計算機中心根據合同、招標書、任務書,檢查、總結項目組織實施和完成情況后向股份公司規劃部提出驗收申請,并提交驗收方案。
(2) 經過審核,材料齊全由規劃部組織驗收。
(3) 驗收小組成員由股份公司規劃部、財務部、用戶單位組成。驗收時參照相關驗收內容及標準進行,驗收后提交驗收報告。
(4) 驗收小組可聘請有資質的信息化工程咨詢機構人員參加驗收。
(5) 驗收小組評審一般采取會議評審方式進行。包括以下幾個步驟:
I. 股份公司計算機中心作關于項目背景的報告;
II. 股份公司計算機中心作試用情況報告;
III. 專家驗收小組代表作初驗報告;
IV. 驗收小組進行現場檢查;
V. 驗收小組對關鍵問題進行抽樣復核和資料評審;
VI. 驗收小組對工程進行全面評價并給出驗收意見。
(6) 驗收簽字。經過驗收、評審形成的驗收報告和評審報告,驗收小組成員簽字,由股份公司計算機中心存檔。
第五章 驗收結論
第十五條 驗收結果分為:驗收合格、需要復議和驗收不合格三種。符合信息化工程建設標準、系統運行安全可靠、任務按期保質完成、經費使用合理的,視為驗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詳難以判斷,或目標任務完成不足80%而又難以確定其原因等導致驗收結論爭議較大的,視為需要復議。
第十六條 項目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驗收不合格處理:
(1) 未按項目考核指標或合同要求達到所預定的主要技術指標的;
(2) 所提供的驗收材料不齊全或不真實的;
(3) 項目的內容、目標或技術路線等已進行了較大調整,但未曾得到相關單位認可的;
(4) 實施過程中出現重大問題,尚未解決和作出說明,或項目實施過程及結果等存在糾紛尚未解決的;
(5) 沒有對系統或設備進行試運行,或者試運行不合格;
(6) 計劃外投資、超計劃投資或挪用計劃資金。
(7) 項目經費使用情況審計發現問題的;
(8) 違反法律、法規的其他行為。
第六章 驗收結論確認和處理
第十七條 項目驗收結論的處理
(1) 驗收結論為驗收合格的,股份公司計算機中心將全部驗收材料統一裝訂成冊并連同相應的電子文檔,報股份公司規劃部備案。
(2) 驗收結論為需要復議的,股份公司規劃部以書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計算機中心在三個月內補充有關材料或者進行相關說明。
(3) 驗收結論為驗收不合格的,股份公司規劃部以書面形式通知股份公司計算機中心和設計、施工單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試運行合格的,股份公司計算機中心重新申請驗收。
(4) 未通過驗收的信息化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八條 項目交接。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應辦理項目交接手續。項目的移交包括項目實體移交和項目文件移交部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 本實施細則由股份公司規劃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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