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做好燃料、原材料倉庫的安全管理工作,以及生產區域的文明生產和衛生管理,杜絕可能的物料混倉質量事故,特制訂如下規定:
1 原料倉、石膏倉、粘土倉、堆場等堆放貯存各種燃料、原材料必須執行本規定。
2 以上倉庫的安全作業監管工作由生產(調度)科負責。采購科除執行本規定外,負責外運物料的車(船)安全作業監管。車管部門及各生產部門生產過程所需的物料轉運作業,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2.1 倉庫內堆存物料高度不得超過各倉庫規定之安全高度。為防止物料塌方,物料堆放坡底高度不得超出擋墻高度。
2.2 所有倉庫物料堆放不得超出門、窗外,有蓋倉庫堆料應控制在屋檐滴水線1-2米內,以防物料流失損耗及污染環境。
3 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隨意利用道路及其他非物料堆放場堆放燃料、原材料,確需堆放時,應遵守以下有關規定:
3.1 不得堆壓碰撞各種類建(構)筑物,如:配電房、水泥倉、泵房、電纜溝、橋架等;
3.2 不得堆壓、堵塞排水溝渠;
3.3 不得堆壓碰撞綠化植物及設施;
3.4 道路上堆放物料須留有安全通道,并有防止物料不會有塌方危險的安全防護措施,包括堆料安全角度,警戒防護設施及必須的遮蓋等。
4 卸運各種物料不得倒卸出圍擋墻外,以防止污染環境。
認證培訓機構管理辦法
人事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人事負責人崗位職責
財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材料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團委工作職責
團委安全生產職責
倉庫物資盤點檢查制度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要求
環保管理制度
食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企業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
某印刷廠安全生產管理辦法
物流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食品進貨查驗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