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 持證上崗,嚴禁違章作業。
2、遵守國家制定的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標準,認真執行作業規程、操作規程中的相關規定。
3、設備不得帶病作業。
4、支護時,不得在空頂區作業。
5、支護時必須提前查看好工作面周圍的作業環境,“敲幫問頂”,確保安全。
6、支護工具有問題時,要及時修復。
7、遵守勞動紀律,堅持井下交接班制度。
8、負責掘進巷道及臨時施工點使用材料、工具的提前準備工作。
9、負責支護前、支護過程中、支護后風動鉆機及風水管路的完好情況檢查。
10、負責風管、水管的延接和拆除工作。
11、負責支護前的敲幫問頂,摘除活矸活炭工作。
12、參與掘進工作面頂幫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13、參與掘進工作面本專業的安全生產標準化工作。
14、負責按時完成區隊交待的其它臨時性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