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規范應急演練工作,及時評定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緊急情況下的應對能力,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范圍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應急預案管理。
第三章? 實施細則
第三條? 每年由安全環保部組織制定公司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編制公司應急演練計劃,演練可運用桌面演練和現場演練等方式。
第四條? 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編寫完成后,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進行評審,確保應急演練的充分性和有效性,確保人員、設備設施到位。必要時邀請安全專家或上級安全主管部門參加。
評審應從以下方面考慮:緊急情況響應和應急演習的結果,外部應急經驗,設備、設施或流程的變化情況。
第五條? 人力資源部門負責組織對參加應急演練的人員進行應急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培訓內容要包括:應急救援知識、演練實施方案、撤離演習、急救演習,逃離演習等內容。
第六條? 安全環保部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進行桌面和現場應急演練,做好各項演練的實施記錄。
第七條? 應急演練結束后,安全環保部要進行總結。總結時,主要查看以下方面是否達到預期效果:人員配置的合理性、充分性;參與人員的反應能力與處理能力;應急預案的可操作性;應急設備的充分性、可用性與有效性;應急預案的組織、協調性,外部機構響應的及時性。對演練中發現的問題和不足,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確保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第八條? 安全環保部要根據演練情況,對應急預案及時修改并發布。
第四章? 附? 則
第九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條? 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