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監督本公司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工作,以及落實上級安全文件。
二、負責監督公司各級領導及所屬部門、單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技術管理及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情況。對公司所屬單位的安全監督員實行業務領導。
三、負責公司的安全綜合管理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業務保安責任制和考核政策的制定,負責對公司所屬單位落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情況監督和考核。
四、負責組織安全活動,總結安全工作,提出安全獎罰意見。
五、負責監督事故隱患排查,按規定對事故隱患進行責任追究,負責事故調查、分析、處理及統計、上報工作。
六、負責監督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的落實。監督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提取和使用,以及安全技術裝備、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監測裝置的使用和裝備情況。
七、參與擬定重大事故防范措施。監督檢查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編制和落實。
八、負責質量標準化綜合管理工作。
九、對全公司員工安全技術培訓工作負監督檢查責任。
十、負責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因堅持原則、按章辦事而遭到打擊報復的事件。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