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和宣傳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條例和勞動保護制度等,監督檢查本礦的安全生產;
2、參加制訂、修改和審批各類安全生產技術規程和措施計劃,監督各類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
3、參加組織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查出的問題、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及時解決;
4、參加安全辦公會議,提出對安全工作的意見及改進方法。參加安全辦公會議,收集情況,聽取匯報,并指導開展業務工作;
5、參加各種事故調查分析,總結事故發生原因及規律,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研究處理辦法,提出防止同類事故再度發生的措施;
6、參加編寫安全生產教育知識教材,協助有關部門和單位,作好安全生產知識教育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