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礦長和總工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全礦“一通三防”方面的一切事務,并對該方面發生的各種事故負直接責任。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路線、方針、政策、指令規定等,積極解決有關問題。
3、負責一年一度的礦井瓦斯等級鑒定和反風演習工作,不能按時完成處罰科長500元。
4、負責對全礦通風系統及“一通三防”各種報表的檢查、審批。報查未及時審批處罰科長200元。
5、負責編審“一通三防”計劃,未及時編制計劃處罰200元。
6、負責全礦井 “一通三防”質量標準的工作。
7、負責全礦井 “一通三防”方面隱患的排查工作。凡有重大隱患未處理處罰500元。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