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礦井要有完整的防塵管路系統,礦井主要運輸巷、采區回風巷、膠帶斜井與平巷、采區上(下)山、采煤工作面機風巷,掘進巷道、煤倉放煤眼上下口,翻滾籠、卸載點、轉載點等地點均要鋪設防塵管路。出煤系統巷道、采煤工作面機風巷、掘進巷道管路每隔50米安設一個三通閥門,其它管路每隔100米安設一個三通閥門。
2、巷道沖刷周期和沖刷單位為:
(1)主要運輸大巷每年至少刷白一次,主要運輸大巷、主要進回風巷每半年沖刷一次,由通風區負責;
(2)采煤工作面風巷至少每小班沖刷一次,由采煤區負責;
(3)各階段運輸石門及軌道上山、行人上山(快活繩)每周沖刷一次,由運輸區負責;
(4)返煤皮帶上山、集運皮帶上山由保運區負責煤塵的清掃沖刷工作,每周不少于一次;
(5)采煤工作面機巷至少每小班沖刷一次,由保運區負責;
(6)掘進巷道由掘進單位至少每小班沖刷一次。
3、所有清掃沖刷必須達到規定要求,并記好沖刷巷道記錄。巷道積塵比較嚴重可適當增加清掃頻率和范圍。
4、若出井巷道積塵超過規定,追究該責任單位負責人的責任,責令其限期進行沖刷。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