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在調度室主任的領導下,全面掌握全礦安全生產動態。
第二條、經常深入井下現場,及時了解安全生產、工程質量及生產動態情況,積極主動協助區隊解決安全生產和工程質量中的問題和事故隱患。
第三條、堅持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生產的關系,當安全和生產發生矛盾時,要堅決服從安全,杜絕違章指揮。
第四條、積極參加礦組織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協助各專業部門下達整改計劃和措施。
第五條、貫徹執行上級和本礦領導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通知、指示、命令,做好上傳下達。
第六條、協助主任做好各項工作,如主任不在時負責全面工作,并負責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工作。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