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測塵員負責全礦井上下的粉塵測定工作。熟悉全礦井生產布局。熟練掌握測塵方法和測塵儀的性能、應測點次。
二、礦井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每半月對全礦應測地點進行一次全面測定。
三、每一工作地點采樣個數必須符合《粉塵濃度和分散度測定辦法》規定。采樣結果要及時分析,填寫測量記錄。并填寫報表,上報礦有關部門,月底要一次性上報集團公司。
四、粉塵游離二氧化硅的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必須測定1次,各接塵作業場所每次測定的有效樣品數不少于3個,粉塵分散度每6個月測定1次。
五、儀器應經常保養,定期校驗,確保儀器精確靈敏。
六、測塵后,超限地點要匯報通防科及技術科分管工程師,并發出超限整改報告交技術科、安全監察站及礦分管領導。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