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職責:
1、認真執行礦井綜合防塵措施及管理制度,按要求定期對所轄范圍巷道進行沖掃煤塵,定期對主要大巷進行刷白工作。
2、負責維護、檢查所轄范圍防塵管路和防塵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負責安裝、維護礦井防塵隔爆設施,嚴格按質量標準要求施工。及時更換補充缺失、損壞的隔爆設施,做好隔爆設施的管理臺賬。
4、沖掃巷道或刷白巷道前,首先檢查工作地點周圍的安全狀況發現不安全隱患及時處理,方可進行工作。
5、對不能沖刷地點的煤塵,要采取清掃或灑水清理的方法進行處理,防止煤塵堆積。
6、沖刷巷道時,要注意保護線纜、設備等,防止損壞或造成事故影響正常生產。
二、崗位條件:
1、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取得操作證。
2、身體健康,無不適合井下除塵施工的疾病及身體障礙。
3、經過專業的安全教育培訓,考試合格。
4、除塵管路、閥門無漏水,除塵噴霧運轉情況良好,噴頭霧化效果良好;工作地點前后安全警示設置完好,巷幫、頂完好。
5、入井作業時隨身攜帶扳手、鉗子、鐵锨等工器具,確保所帶工器具能處理簡單的管路、閥門漏水和對噴霧頭的疏通;處理噴霧問題或沖塵過程中,施工地點前后必須防止三腳架或其他警示標志。
6、入井作業人員必須穿規定的工服、膠靴,佩戴防塵面具,攜帶自救器等勞動防護用品。
7、入井作業時要嚴格執行新《煤礦安全規程》、《作業規程》、《操作規程》。
8、當井下發生火災、瓦斯、煤塵爆炸時,處于事故地點進風側的人員,應迎著新鮮風流撤退;位于回風側的人員,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進入新鮮風流中;當發生水災事故時,不能進入涌水地點附近的水平巷道或下山獨頭巷道進行躲避,應避開水頭沖擊,盡快撤退到上部水平或地面。
三、應具備的知識和能力:
1、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2、取得操作證,并能夠處理一般的噴霧故障和處理煤塵堆積以及巷道垃圾。
3、熟悉公司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安全作業規程要求作業。
4、能夠熟練的處理防塵噴霧故障,熟悉消防管路布置。
5、具備識別隱患和排查隱患的能力,遇到事故或危險時能冷靜的分析并采取合理的方式進行應對。
四、崗位風險辨識:
1、未檢查頂板、巷幫支護情況,導致頂板掉落矸石、物料砸傷施工人員。
2、未正確連接管路導致管路漏水,造成水壓不足,影響除塵效果。
3、在有車輛運行時施工,導致車輛碰傷人員。
4、施工地點前后未設置警示標志,易導致突發事件發生。
五、崗位安全生產工作標準及具體措施:
1、嚴格按章操作,嚴禁違章作業,嚴禁違反勞動紀律。
2、勞動防護用品必須佩戴齊全,嚴禁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或勞動防護用品佩戴不全入井作業。
3、嚴格按照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作業,嚴格執行車輛使用各項規章制度。
4、每班班前班后將除塵軟管進行清洗,施工工具進行保養維護,保養維護時要仔細全面,確保扳手等工具能夠靈活使用。
5、作業區域必須支護良好,無片幫離層,供水閥門必須使用正常,安全防護設置必須到位,否則不得開工,必須將隱患處理完畢后方可進行作業。
6、每天認真填寫班前會學習記錄,各類文件學習簽名記錄,各類措施學習簽名記錄,無記錄或者記錄不全嚴禁入井作業;升井后必須填寫除塵記錄及其他隱患處理記錄。
7、每班工作前,必須認真填寫危害辨識五步工作法,并由班組長檢查簽字,下班后,將危害辨識五步工作法上交至區隊值班處,并由技術員進行檢查。
六、責任制目標及考核獎懲:
對違反以下規定的,將按照公司和區隊相關規章制度進行相應處罰:
1、必須經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認真學習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本職安全知識,遵守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對本崗位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2、上崗前要仔細檢查施工工具、軟管等是否齊全完好,發現有異常時及時匯報更換,確保除塵效果和凈化水幕霧化效果良好。
3、按規定對井下所管轄區域內粉塵堆積地點及時進行除塵施工,施工過程中對防塵噴霧設施及時維護完善,巷幫掉渣地點及時進行清理。
4、熟練掌握本崗位業務技能,加強除塵設施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處理。
5、熟悉井下通風系統和避災路線,熟練掌握自救、互救方法和基本的救災措施,一旦發生險情能快速有效組織人員撤離險區。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