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通風隊負責對放炮員統一編號,要求一人一號,不允許重復,并分別把所有放炮員編號交調度室、炸藥庫、通風管理部各存檔一份,放炮員編號的更改及新增,通風隊要及時通知調度室、炸藥庫、通風管理部。
2、通風管理部負責安排落實依據通風隊提供的放炮員編號,對雷管進行打號,并建立一號一箱,嚴禁混放。
3、通風隊依據放炮員編號制作雷管領取牌,領取牌丟失,要及時告知有關隊領導和炸藥庫,嚴禁非本人持牌領取雷管。
4、庫管員要嚴格按照放炮員的編號對雷管進行逐發打號,雷管打號要清楚規范,不準誤發雷管,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發。
5、不準發放不打號雷管,否則對發放雷管人員罰款100元/發,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