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電瓶車行駛范圍:
電瓶車在以現場辦公會規定范圍內行駛(有標識牌)。
(二)、車場倒車的規定:
1、電瓶車進入與運輸段共用的有架線巷道倒車時,首先必須同調度室聯系,得到同意后方可進入車場,并在車場外機車來車方向設置紅燈作警示標識。
2、電瓶車進入有架線巷道倒車時,必須斷開運行區域架線電,必須減速慢行、鳴笛,要有跟車工。
3、掛紅燈的手柄必須使用礦用絕緣棒、絕緣板制,地線使用2芯小電纜。
4、倒車完畢由倒車工拆除紅燈;在掛紅燈期間,運輸段電機車嚴禁駛進紅燈警戒內。
5、嚴禁電瓶車與電機車在同一車場同時倒車。
6、運輸送入車場的空、重料車車輛要送到指定的位置,必須設置合格的“+”及鐵擋車裝置,并用不少于兩個的鐵別子別好。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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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