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公司、礦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煤礦三大規程及其他有關規定、指令。
2、嚴格按《煤礦安全規程》、《山西防爆五十條》、《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集團公司有關規定的要求,抓好施工單位電氣設備的防爆檢查與機電安全設施的日常檢查。
3、在科長領導下,完成施工單位機電設備的完好、防爆監督檢查工作,對施工單位進行日常的防爆檢查工作,并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實及問題的登記建賬。
4、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有權拒絕違章作業指令。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