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編制生產計劃時堅持“五同時”原則,安排安全生產工作;
2、在編制技術措施項目時,同時安排職業安全衛生措施項目,并確保其按期實施;
3、在考慮長遠規劃時應包括安全技術研究、改善勞動條件與安全生產的項目;
4、嚴格執行“三同時”原則;
5、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6、在生產調度中發現有重大危險,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
7、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生產設備裝置的能力,防止設備裝置超負荷運行,應考慮水、電、汽、氣的平衡;
8、嚴格控制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計劃經費,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職業安全衛生技術措施專款,用于改善勞動條件,不得挪用。
防治自然火災治理規定
防治粉塵治理規定
防治瓦斯治理規定
失修巷道治理規定
通風系統治理規定
防止通風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重特大傷亡事故規定
防止通風一般傷亡事故規定
領導干部現場帶班管理制度
礦山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煤礦調度室管理制度
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班前會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抵押金管理制度
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煤礦安全生產責任制